院属各部门:
根据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,我院2020年上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在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结题的范围
1.按申报计划应在2020年6月之前结题的所有省级课题。
2.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之前结题的课题。
二、结题材料要求
1.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。
2.研究成果为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鉴定成果的,须提供原件核对(原件核对后返还)。
3.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。
三、受理时间及要求
1.为了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,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。凡课题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2.结题材料提交截止2020年6月18日。
联系人:曾晓辉 qq:148351077
院高教研究所
2020.6.6 |